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作用的思考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更好地体现执政为民理念的战略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需以法治为基础,以法治作保障。因此,如何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职能作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笔者认为:
一、充分认识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经过二十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村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断高涨,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我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是党中央提出的具体目标要求,其中“管理民主”既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识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一)加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客观需要。新农村建设需要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没有法制建设,就没有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把农村真正建设成为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也就无从谈起,而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然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实践证明,随着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农村各项工作的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村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得到落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村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要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整个过程,大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充分发挥法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加快我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在区三级干部会议上,区委、区政府提出了“拼搏五年创百亿强区”的奋斗目标,这是为民造福的伟大实践,是富民强区的德政工程。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组织都发生了新变化,人民内部矛盾在内容和表现形式上也都呈现出许多新特点,因此,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至关重要。各涉农镇街乡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村队也要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组织开展本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各镇街乡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法制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他们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新农村建设对今后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一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从加快推进全区新农村建设的全局出发,进一步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能,切实发挥区普治办在普法依法治理中的作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东丽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管理办法》,扎实推动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各涉农镇街乡、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了解、掌握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三、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进程的加快,服务新区、融入新区,为新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十分重要。要通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的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与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相结合、与村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共同研究,相互促进,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村民群众的法制意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重点抓牢以下工作:
(一)加强“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基础。
1 、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宣传教育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农民对法律知识的实际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要突出关注民生主题,把关系民生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点内容。重点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突出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专业法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卫生、医药、环保、市容、信访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到反复抓,抓反复,不断增强公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履行义务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做到合理表达诉求,依法有序维权。
2、加强农村普法骨干培训。农村两委班子成员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必须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要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建立健全农村普法骨干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了解农村、熟悉农村、深入农村的优势,深入农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发挥区普法讲师团的作用,采取法制讲座、巡回演讲、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大对农村普法骨干的培训力度,培养“法律明白人”。
3、加强农村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在充分利用板(墙)报,村广播、宣传标语等农村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切实发挥《今日东丽》报刊、有线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给农民,送到农村千家万户。“五五”普法教育期间,各镇街乡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农民法律图书角”,不断提高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
(二)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实践证明,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是实现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有效形式和手段。要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四个民主,两个公开”制度和区“六步工作法”工作制度,促进农村各项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扎实推进村民自治,保证村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
1、理顺工作机制,使“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切实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健康发展。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组织协调。理顺创建“民主法治村”建设的工作机制,形成区委组织部、区委综治办、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各镇街乡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二是抓建章立制。不断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加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建设,加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建设,促进农村基层组织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三是抓综合治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维护农村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大毕庄镇徐庄村党支部、村委会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加快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为村民谋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行村民自治,依法保障“四个民主”全面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集体经济稳步前进,村政建设逐步改善。
2、积极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把普法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部分。各涉农镇街乡政府要组织编写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读本免费向村民赠送,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导向性,使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主动的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中来,形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大毕庄镇南何庄村、军粮城镇东堼村、新立街卧河村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了全村和谐稳定。
(三)创新形式,增强普法灵活性,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有新意,更有成效。
一是紧紧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要和思维习惯,不断创新普法载体,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在寓教于乐中提高农民法制观念。通过以案说法、图片解法、旁听审判、现身说法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把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变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小品、相声、“顺口溜”等,让农民群众听得懂、学得进、记得住、用得上。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办普法网站,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是采取不同的方式手段,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各涉农镇街乡要充分利用村广播,宣传栏、村民学校等宣传阵地,结合实际向村民群众广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着力加强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
总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为“拼搏五年创百亿强区”的奋斗目标的实现和津滨新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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